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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聯合報
新北市才發生暴雨溯溪五死意外,台中市政會議昨通過「台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禁止民眾在颱風天強行入山,否則如遇到登山事故,市府可向民眾收取保險理賠外的搜救費用。台中市府表示,這是全台首例。
台中市府發言人卓冠廷說,市府曾和南投縣府溝通,希望南投能配合。南投縣府不但有意跟進甚至將加嚴,南投縣長林明溱說,不只是颱風天強行上山出事要收取費用,就算沒出事也應該罰,南投縣將研擬訂定相關罰則。
「台中市登山活動自治條例」明訂中央氣象局發布海上颱風警報時,市府可以公告管制區域,如民眾強行入管制山區或遲不撤退,可處一萬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如果遭遇事故,須由台中市政府搜救者,事後可向被救者收取超過保險理賠金額的出勤徵用、租用救難機具、車輛等必要費用;另規定民眾進入管制山域,應由具緊急救護能力的領隊率隊,並投保登山綜合險。違反者可處一萬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全案仍需市議會審查通過。
現行各家的登山綜合險,受限五人以上團體才接受投保,但登山人數不見得達五人。台中市消防局積極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溝通研議修正,取消五人以上投保限制,並提高緊急救援支付額度。
台中市政府表示,未來台中市將畫分一般管制與特殊管制山域,民眾在兩種山域中登山,都應攜帶衛星電話、無線電等通訊設備與具定位功能儀器。
市長林佳龍說,消防局數月來廣徵各界意見,過程中雖有人質疑,但經過溝通,可以理解這是為了登山者的安全,而不是要加重登山者的經濟負擔。
另外,林市長也說,自治條例中規範搜救費用,由被救者負擔,是使用者付費概念,相信民眾會支持,因登山者未考慮到搜救人員的安全,強行登山,將造成國家資源浪費。此外,台中山域與鄰近縣市接壤,林市長也希望鄰近的宜蘭、南投、苗栗一起制定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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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終於要收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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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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