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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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tanwang
有時覺得很多台灣人滿自私的
住家附近明明可以租或買個汽機車位
上班附近也可以租個汽機車停車位
但就是有些人想著要省錢(貪小便宜)停路邊
造成路邊一堆汽機車亂停
停滿了再停到騎樓或人行道上
希望有一天法令能規定
新蓋的房子每戶須附設汽機車停車位
每年繳交牌照稅時也要一併附上汽機車的車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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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老實說台灣:
1. 無規定但可停的月票, 台南NT3200.
2. 約定公用停車場: NT3200, 半年另有優惠, 一年另有優惠.
以最低薪來說: 21000約1/7月薪其實應該可以便宜點.
譬如起跳就直接2000, 而且要遍布所有公用停車場, 非特約.
以上是台南, 的確是比較落後, 或許大都市會好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