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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聞蒼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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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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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23
引用:
作者bird2005
搶奪

不知是不是公訴罪
坐個幾年是跑不掉的
大大真倒霉遇到搶奪

真恐怖 我現在出門
一定會點行車記錄器


蛙腦病又惡化了嗎?搶奪是刑事案件不是公訴難道是告訴乃論,除非被害者不願

報案,有人舉報或是報案就是公訴,加害者持兇器搶奪則是加重搶奪,刑期更

重。又不是傷害這種告訴乃論的,重傷害就是非告訴乃論的。
舊 2016-06-03, 01:18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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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聞蒼日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