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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賺30元賣未達販賣標準海膽,男子恐判刑3年罰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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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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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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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xdayqq
學名白棘三列海膽的馬糞海膽,澎湖縣政府公告每年五月十六日至九月十五日開放,採捕殼徑八公分以上的馬糞海膽,對於殼徑未滿八公分的馬糞海膽,未經縣政府核准禁止採捕,違反可依漁業法處三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這罰則似乎有點重了,不過我蠻支持的! 看看能不能喝止濫捕歪風!
《澎湖首例》偷賣幼齒馬糞海膽 賺30元恐罰慘了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996332
)
http://img.ltn.com.tw/2016/new/jun/...Pic/600_280.jpg
應該是FB 爆料這二天PO的那則......才讓這些動物員動起來....- -
媽的,就是有這種垃圾,所以澎湖今年才會開放第一天而已,澎湖的海膽幾乎就抓光光了....
然後再來靠腰沒有漁業資源.......
2016-06-02, 05:2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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