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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賺30元賣未達販賣標準海膽,男子恐判刑3年罰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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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蛋3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442
"可依漁業法處三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重點是實際罰多少???
這種真的該殺雞儆猴重罰個幾個,不然根本沒在怕的
難得有實際稽查的,真的應該拍手鼓勵
去年在菜市場親眼看到一堆賣比手掌還小的剝皮魚也很惡劣
根本就是殺雞取卵,完全沒有永續漁業的觀念
就像下面這篇報導一樣
http://e-info.org.tw/node/109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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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可以吃嗎????
2016-06-02, 05:14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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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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