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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賺30元賣未達販賣標準海膽,男子恐判刑3年罰1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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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EP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164
關三年罰十五萬
該犯人應該立即成立公司 宣布不排除放無薪假 不排除出走台灣 這樣就可免關只罰3萬
2016-06-02, 04:4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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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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