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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風浮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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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風浮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天上人間
文章: 449
引用:
作者小肥羊
認真回覆,因為沒有土地。
另外苦主說真的,如果當初地主要賣地,用優先承購權把地買下來,現在換建商求他。
苦主擺明不出一毛錢換新屋,
建商擺明陰苦主,先答應你還不錯條件,讓你忘記去買地,現在不小心損毀房子,最好你有永久使用權,不然依磚造建築使用年限,超過年限只要房子不小心消失,如地震....,你真的還有地上權嗎??

我也認真回覆你,有人借你一塊地,不跟你收租金,也幫你繳地價稅,你會花錢買那塊地嗎?

就算你花錢買了地,上面的建 築 物是個大違建,完全無法登記成合法建物,就算重蓋,以最新的建築法規來看(臨路要退縮,加上建敝率),你可能連原來的1/2都蓋不起來,是傻瓜才會去買地吧!


請看一下我上面提供的圖片,假設原來的地坪有30坪,三層樓就是90坪的使用面積,而且又是黃金店面,一樓的租金至少也有5萬起跳,二、三樓又可以自住,更不用繳貴的要死的房屋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擁有這種房子的人會想要改建或是賣下這塊土地,大概就比阿達再笨一點點而已。
舊 2016-05-31, 12:26 PM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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