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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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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針對建商擅自拆除三重區林姓屋主房屋,除嚴厲譴外,也將依法究責處以罰鍰9萬元,不准予開工,工務局副局長吳世瑋說「即便他申報也不會讓他開工」,那件照就會失效。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表示,建築物未領有建築執照的建物,地上物與建商之間的問題屬私權糾紛,因此若建商要拆除,必須經由法院司法程序判定後使得拆除;除譴責建商惡劣行徑,也依建築法第58條、63條規定裁罰。 吳世瑋說,除了罰款最高金額9萬元之外;不准予開工,建照都有有效期限,只要超過9個月建照就會失效。
http://udn.com/news/story/2/1728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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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亂搞
不代表政府部門也應該亂搞
對方申報開工.不知道新北市這位副局長用啥理由不給報開工?
舊 2016-05-30, 01:12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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