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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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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引用:
作者隨風浮雲
仔細看一下新聞吧!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60530/37243197/
新北市府表示,林姓屋主持有的地上建物並無合法登記,屬違章建物,建商於今年申請建照,但未申報開工;該建商無權拆除違建,只有政府才能執行拆除,建商若擅自拆除可依《建築法》罰款一萬元,並勒令停止拆除作業。

無合法登記
無合法登記
無合法登記

一個沒有登記的東西,你說他跟地主能有什麼協議,是要地主通報自己土地上違建嗎,不要遇到弱勢鄉民就是非法變合法,遇到地主就是非法罪該萬死,而且在這個案例中,地主拆了他的房子,也是有政府罰一萬,什麼罰太輕,那就去民事和刑事訴訟告地主啊! 你都說 又有什麼法律來保護他們,法律都是雙面刃,那就看法律如何保障違建戶啊!

法律可沒規定只有地主可以告違建戶,在這個案例中,違建戶一樣可以告地主損毀財產,反正就是告來告去嗎!

對了...


我對此案不了解

但以前對這些較沒有依法的觀念,因此很多老舊建物甚至是軍眷村都很類似情形

周遭看過不少案例都是當初地主或軍方還是政府機關與軍眷、員工協議好,但當時沒有依法登記的法治觀念到後來就產生像這樣情形,基本上處理方式都會給予一定補償及協調

如果真的如你所言是強佔情形,建商哪還需要新換舊或是花錢補償你

這麼好康你去強佔看看
舊 2016-05-30, 12:08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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