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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tt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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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20
這段...
新北市府表示,林姓屋主持有的地上建物並無合法登記,屬違章建物,建商於今年申請
建照,但未申報開工;該建商無權拆除違建,只有政府才能執行拆除,建商若擅自拆除
可依《建築法》罰款一萬元,並勒令停止拆除作業。
.....
地主無法使用地上權......
不知誰比較可惡.....
舊 2016-05-30, 08:58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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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ttt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