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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ontfeedwilddog
台灣在動保這塊官方行政上的荒謬也不是第一天了,早期固然是輕忽動物的生命不可取近日的任由貓狗保團體予取予求表面上看來是順了這些團體的心,裡面有很多東西是非常奇怪的.
1.動保法的精神叫做"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第一條),結果現在被曲解成貓貓狗狗不能亡,還用一堆高道德的口號包裝自己的訴求,連最基本的有生就有死都搞不清楚,基本上就是一些宗教份子在裡面鼓吹販賣他們的理念罷了.
2.貓狗保的支持者總是說,外包安樂死有官商勾結,那外包tnr就沒有嗎,現在一堆官方動保單位編預算補助民間團體,就沒有官商勾結?都交給民間那要這些官方單位幹嘛.
3.曾經看過一個新聞,某團體自稱追蹤兩年終於抓到賣狗肉的,我就很奇怪了,全台灣有哪一個貓狗保團體不要說主打,有相當比例就好,是把重心放在抓棄養的嗎?說白了不就是抓棄養會得罪人,又沒辦法吸引資金.
4.領養代替購買根本就被唸歪了,#8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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