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狼師猥褻女童1136次 判662年 合併執行3年半
瀏覽單個文章
我想要停權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4
引用:
作者
MPEP
莊姓安親班課輔老師涉嫌猥褻班上4名女學童,三年來達1136次,高雄地方法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猥褻罪,一罪一罰共判處他有期徒刑662年8月,合併只應執行3年半,可上訴。
===============================================
不曉得能不能跟銀行借個662萬元不還
然後法院判合併執行應償還4萬
果然⋯⋯
一罪一罰是鬼扯,人權至上才是真理!
人人有床睡,部長天天吹!
2016-05-28, 04:08 PM #
4
我想要停權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我想要停權
查詢我想要停權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我想要停權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