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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在動保這塊官方行政上的荒謬也不是第一天了,早期固然是輕忽動物的生命不可取近日的任由貓狗保團體予取予求表面上看來是順了這些團體的心,裡面有很多東西是非常奇怪的.
1.動保法的精神叫做"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第一條),結果現在被曲解成貓貓狗狗不能亡,還用一堆高道德的口號包裝自己的訴求,連最基本的有生就有死都搞不清楚,基本上就是一些宗教份子在裡面鼓吹販賣他們的理念罷了.
2.貓狗保的支持者總是說,外包安樂死有官商勾結,那外包tnr就沒有嗎,現在一堆官方動保單位編預算補助民間團體,就沒有官商勾結?都交給民間那要這些官方單位幹嘛.
3.曾經看過一個新聞,某團體自稱追蹤兩年終於抓到賣狗肉的,我就很奇怪了,全台灣有哪一個貓狗保團體不要說主打,有相當比例就好,是把重心放在抓棄養的嗎?說白了不就是抓棄養會得罪人,又沒辦法吸引資金.
4.領養代替購買根本就被唸歪了,#8說的就是現行的荒謬劇,太多動物收集患者跟宗教份子混跡其中,再加上送養已經變成新的販賣手法,然後很多大的團體自己就是這樣搞要收捐款之類的,我只能說垃圾,沒針對誰有收錢的都是垃圾,其他那些奴隸契約啦,交代祖宗八代啦,這些官方動保單位都不想管也不敢管.
5.承4.很多重點現在不太可能修法去加強,原因就是都會影響到貓狗保團體所以他們不可能會去推動,他們只要去推動說動物很可憐需要更多的經費跟福利,既有話題又能得到支持更可以得到實惠.規範買賣就會動到領養收錢這一塊,想要辦證照就會得罪很多飼主更不用說狗場裡面的狗根本就沒有監督,之前就發過文有的團體隔個半年左右狗就少兩百隻左右,到底怎麼少的大概只有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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