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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tle-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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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5
引用:
作者aerocat
人家作公益的,還得勳章,不能體諒一下嗎?


不行!他們敗訴,自己付所有訴訟費用,
因為那繳費總金額十多萬,他們不會在小事上計較。

那位立委當選前也是律師,他問被告的律師,
想讓這事成判決可引用的案例嗎???法官裁決遠通敗訴,原告要求成立。

但因為我們是公司,有法律顧問處理,加上誤收金額也不少。
如果是民眾要爭取數千元權益,要煩惱的事很多。

後來ETC 設備有改善,誤測的狀況少多了,因為一再出包,搞不好會有集體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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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觀而約取,厚積而薄發
舊 2016-05-28, 08:42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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