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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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又沒有國家對它武器禁運,當然要什麼有什麼
德國法律表面上說禁止武器出售到 (衝突地區)
德國根本視國家的利益而定
例如賣209潛艇給南韓 (衝突地區) 就不怕得罪北韓
但是不賣給台灣 (衝突地區) 就是怕得罪北京
德國賣坦克給土耳其 (衝突地區)
德國從不拒絕以色列 (衝突地區) 購買武器的要求
德國的理由是:為保障一個受到摧毀威脅的國家的安全,但出售可發射核彈的核潛艇
德國出口武器 只有國家利益 , 法律上的 (衝突地區) 從不在考量內
台灣從德國引進的M3浮橋車 為何德國會只把它視為工程裝備同意出口給台灣
而不是把它視為武器禁止出口台灣
但是車輛、防彈衣、防毒面具之類就可以算是裝備而已
當初雷霆-2000想要採用德國賓士軍規載重車,但德國政府不是拒絕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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