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eeno5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風月大陸
文章: 38
引用:
作者Earstorm-2
但是如果你去損壞對方停在你私人土地上的物品後警察就可以處理你了?

我總覺得這邏輯很怪, 要不就都不能處理, 要不就還是可以處理, 對不對?


刑法第306條第1項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舊 2016-05-25, 09:34 AM #1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eeno5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