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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arconlony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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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5
您的住址: 金一十大女支三
文章: 1,282
就業務推廣 發信給對方還好 B2B

其實這東西有點煩 早期一堆傳真 ㄇ的
電話接起來 嘟~嘟嘟~嘟~嘟嘟嘟
然後什麼你要外勞沒有 都說不要 還說很便宜要不要考慮
不然就我們這邊XX銀行放款部 有沒有需要資金
不需要 但是我們利率blablabla(靠北你有沒有在聽人講話)
跟傳直銷還有保險討厭程度有得比
做這要有心理準備會收到白眼球
真言背起來好用:沒有需求,不需要,謝謝。

個資法應該是針對在網路公眾散播對方個資
有意or無意 無意可能很難凹過去

工商名錄等網站大部分不是自己意願公開的資訊
而是特定人去蒐集資訊以供商業使用

真的害怕請找一些律師blog或討論區問法律人
不然去PTT問 那邊法律系多

肉搜不好聽 菜搜不錯 米搜也可以 湯搜就比較不衛生
舊 2016-05-25, 12:01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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