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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S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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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433
引用:
作者E.A.G.Y.O.O
「紅十字會,來之不易啊!」曾擔任紅十字會秘書長、會長到終身義工達廿五年的律師陳長文感慨,紅十會有其特殊性,若是廢除紅十字會法,回到一般人民團體組織,政府不再參與,救災救難恐不再如過去更有效。

陳長文說,有人以轉型正義為名,責難紅十字會一些過往或抹黑,但他要說,紅十字會從一九○四年日俄戰爭創會開始,扶弱濟貧,不求回報,救災救難,豈容一筆抹殺?


我說那個15%行政費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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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6-05-24, 03:26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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