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zarconlony1
X業租售嗎 這間風評..
自住可以自己找..某租售愛到處圈物件
實際上都沒做事 只會等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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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勝租售。
引用:
訂金就是有意思 不是對方不想就可以退
那訂金就是訂假的 應該要跟房仲抗議這點
還有副店長是啥東西 掛title而已 你委託那位太年輕了吧
斡旋金是房仲在收 訂金則是房東收 但是某些不肖房仲亂來
把訂金當斡旋金 沒有跟房東談到一定程度準備簽約 都不需要付訂
付訂除非前項條件談不攏 或者說類似像房東擔心房客要求證明但房客拒絕
這類比較重大事項 否則也不能隨便拒絕 訂金是有法源的
放棄也好 房東沒有說法 之後恐怕會有摩擦
怕就公證 報稅而已 然後請房客提供身分證明&收入證明
這樣就能堵住那副店長之口 不會得罪房仲 也不影響前案
沒辦法因為法令關係 以後會慢慢變成這樣
租人房子也難 有房子租人也難 台灣好法律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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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來說我付的應該是斡旋金,契約上沒說是給房東的訂金。
我的確是找年輕一點的房仲,主要是年紀大的很多都太油條,滿口謊言得太多,以前遇過感覺不好。
但找年輕的看來就有機會會遇到這樣,小房仲被老鳥給職場霸凌了∼
希望以後台灣的租房可以走向日本那種專業得管理制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