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超商大夜連值八天不給假,落跑請警察顧店
瀏覽單個文章
healthfirs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1,017
引用:
作者
lompt2016
這就是文字遊戲了
因為以周來看
本周七日 我在第一日休假
下周七日 我在最後一天休假
所以理論上最高可以凹到連上12日
不過這通常是員工要積假才會這樣
這樣被凹地就....
這算是游走邊緣 看是要對勞工好還是壞了
而這邊就看到北市府的態度了
法條中的單位是「日」
不是「週」、「星期」、「禮拜」
「每七日」
不是什麼「週七日」
也不是「每週七日」
「每七日」是指能隨便挑「連續七日」吧?
2016-05-21, 12:21 AM #
71
healthfirst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healthfirst
查詢healthfirst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healthfirst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