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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能預防犯罪,人類社會就是肯定有犯罪存在
但因此什麼都不做嗎
我們看天氣變陰,就會準備雨衣雨傘,這就叫預防
或許會下或許不會,誰都不知道
但絕對不是不帶就下雨,或帶了就百分百不下雨
可是我們至少有準備
看看法務部官網上自己寫的職掌:
犯罪防治科
1. 犯罪問題研究制度之研究、規劃事項。
2. 影響犯罪相關因素之調查、研究及分析事項。
3. 犯罪問題研究之委辦事項。
4. 犯罪問題學術研究活動、研討會議之規劃、辦理事項。
5. 犯罪相關問題民意調查之規劃、辦理事項。
6. 刑事政策相關問題之調查、研究及分析事項。
7. 犯罪(含少年犯罪)預防措施之研究、規劃、推動、協調及諮詢事項。
8. 民間參與犯罪預防活動之策進事項。
9. 其他有關犯罪研究及犯罪預防事項。
我是很想請問法務部,一般性犯罪我就不敢說
但鄭捷的案子算是二十年只出一次的大案吧
那有沒有什麼專案之類的研究報告?
算了別問了,問了傷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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