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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040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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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233
引用:
作者佛朗多
翻來覆去
廢死主張的根據就那些
看的真的很膩
現在就是沒有夠強力的理由說服多數人贊同廢死
你們要走的這條路我看比廢核難多了。


其實如果把死刑改成每3個月18鞭,醫藥費自付,鞭到死.....
無期改成每年18鞭,醫藥費自付,鞭到死.....
那我贊成廢死!!!
最好詐騙脫產還不出錢的全部強制進入血汗工廠,
領最低薪資但只能拿3000,其他全部拿來還錢.....
做到還完為止....相信有很多脫產的人會想辦法生錢出來還!
舊 2016-05-11, 08:21 AM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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