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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章經
Senior Member
 
42章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東郊皇陵
文章: 1,012
引用:
作者arzbond
我聽你在.....

他是現行犯,多人在現場,不證自明,

罪證確鑿,經過一年多的審理,死刑定讞,

定讞後執行槍決,這樣是任意終結生命?

願聞其詳!!!

你無法說服多數人,只是自許孤方,沒有比較厲害~

(還是你來釣魚的?)


引用:
作者thomasho
真希望你可以體會親人被人殺害的痛苦!

然後再來說這段話.........


兩位完全沒慧根........
舊 2016-05-10, 08:30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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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章經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