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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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chelle-lai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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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公務員高普考是於一九五○年開始實施,其法源是國民黨從中國所帶來的「憲法」。依據這部「憲法」的規定,蔣氏政權即在台灣這個小島上以全中國的分省區定額制度錄取公務員,於是一九五○年的高考,人口占八十五%的台灣人只錄取七人,中國省籍者為一七九人(高達九十六%)。這麼做的後果是什麼?以一九五一年為例,當年的高普考到考總人數合計有二四○九人,台灣人報考者約三分之一,但是經過省籍定額分配,台灣人的錄取率為五八四分之九;這樣的情況雖經逐年調整,但到民國七十年代,仍維持一八六分之一,甚至一九九一年的高普考定額數,合計取五九九名,台灣人只增加分配到二十一人,何曾有過「三%」?直至一九九二年因修改戶籍法廢除了本籍制度,高普考才終止此一歧視分配,這種不公平現象距今只有短短二十年,不但不遙遠,簡直近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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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直接被人打臉
根本是不敢具名的投書或是社論
另外當時錄取的 也都是第二代或是第三代了
另外當時是本籍(祖籍)
也就是例如客家那些 登記的也是福建或是廣東
以下是回應
下面2篇文章讀完後,可以証明本文作者有無"胡說" ??
本篇文章沒署名,所以沒人要為本文錯誤論點負責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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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台大經濟系教授駱明慶
http://homepage.ntu.edu.tw/~luohm/selection.pdf (沒時間全讀的話,請參看結論)
2.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按省區定額錄取制度沿革 - 考選部
http://l.facebook.com/l.php?u=http%...D26&h=MAQFom5u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