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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新的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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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64
看另一篇有日本網民的回應連結。
大概就是領海、經濟海域分不清楚,說台灣在領海內捕魚就是錯! 甚至還有人說台灣還是殖民地!!
領海-> 12海浬
經濟海域->200海浬
礁->不能住人->不能擁有經濟海域 -> 台灣沒有在領海內捕魚,那是公海
看起來日本的說法是說台灣在日本領海內捕魚

引用:
ggcow
侵入日本領海捕漁本來就是不對的~那些一直爭論島和礁的9.2跟一直說太平島不是島的菲菲們有什麼不同~更何況沖之鳥島就是要作第二島鏈弄的人工島(原本是礁)~最後騜要跟美國作對嗎?

這是自創的?? 現在礁石可以為了要做島鏈就作成人工島然後宣稱有200海浬"經濟海域"!?
(200海浬是經濟海域,不是領海。日本說台灣在日本領海內捕魚絕對是錯的)

From wiki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A2%86%E6%B5%B7
各國領海主張現況
無領海:波士尼亞、黑山
3海里:約旦、新加坡、帛琉
6海里:土耳其、多明尼加、希臘
12海里:美國、英國、法國、中華民國、俄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德國、日本、澳大利亞等多數國家。
12海里與另行規定區(DLM):斯洛維尼亞(指該國除了奉行12海里外,再有爭端處另以法律規定其領海實際區域。)
30海里:多哥
200海里:貝寧、剛果、厄瓜多、薩爾瓦多、利比亞、秘魯、索馬利亞
依據協商劃定:菲律賓奉行具體依據協商劃定的政策,故其領海距岸一般大於12海里。澳大利亞與巴布亞紐幾內亞的領海劃分則以條約規定。

日本在對馬海峽適用3海里領海。
特殊情況:由於國際政治的複雜狀況,12海里的適用仍有甚多例外。
例如仍屬丹麥的北極區格陵蘭島殖民地,根據丹麥規定不適用12海里。未來情況依據其國王頒布之法律為準。
屬於懸而未決的模糊狀態。又如愛沙尼亞在芬蘭灣的領海,亦依據協商結果為準。
芬蘭一般適用3海里,但法律有規定處可為12海里。
日本在北海道附近的宗谷海峽、津輕海峽,鄰近韓國的對馬海峽(対馬海峽、쓰시마해협)等處適用3海里。
土耳其在黑海適用12海里,在愛琴海適用6海里。
英國在本土與曼島、福克蘭群島適用12海里,在維京群島等海外屬地適用3海里。
舊 2016-05-01, 07:11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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