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Quaker2013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引用:
作者NTX
這種東西不是什麼雙方再搓和,大家喬一喬找甜密點就會結構變簡單

要變矮就沒台灣塔的意義了


如果議會堅持,結果很可能就是這樣,不然重新來過也是選項,林做得更絕,連廠商都換。

看看BRT怎麼被惡搞,話都給他們說就好,他們說是弊案就是弊案,是圖利就是圖利,結果勒
,辦了哪個弊案? 還把公車經營權及補助通通讓給民營業者,BRT聯營是弊案? 解散快巴公司
是讓利?
__________________
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舊 2016-04-29, 12:14 AM #10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Quaker2013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