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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德
Advance Member
 
缺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銀河系獵戶座旋臂
文章: 480
引用:
作者Another One
隨扈李清淵之子、桃園大溪警分局南雅派出所前警員李文億,
去年元旦晚上逆向撞死王姓女大生,但他不但未下車察看,
反而逃離現場,事後還聯繫派出所長與副所長等人合夥企圖
包庇滅證,17個小時後才投案,桃園地院依肇事逃逸、
過失致死罪判處2年徒刑、緩刑5年。幫助藏匿的友人和同僚,
分判4到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這個才強肇逃過失致死,還可以緩刑一天都不用關


刑法第185-4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76條第1項普通過失致死:「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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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黑暗還要淒涼者,比夜晚還要陰沉者,在混沌的海裡,您偉大的存在,金色的黑暗之王啊,
我在這裡向您請願,我在這裡向您發誓,對於阻擋在我前方,所有的愚蠢之物,
集合你我之力,賜與他們平等的毀滅吧!
舊 2016-04-26, 02:36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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