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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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的學歷來說我在台灣算是混得很不好的. 年紀太大才去找正式的工作. 在台灣我可以住家裡新店的老公寓, 不用付房租或貸款, 交通也方便. 我都是以機車代步.
2010 年 5 月的某一天, 我和老婆大吵了一架. 隔天我就訂了機票, 然後把我工作辭了. 6月多回到溫哥華的家. 還好有在南加州找到工作. 2012年 9 月也把老婆接來了.
雖然我是加拿大公民, 我寧願在美國南加州這裡. 所得, 物價, 房價 的比例還算是合理.
現在有車有房子. 天天可以準時上下班, 上班時有一半以上時間在上網. 回家可以用家庭劇院看電影也不怕吵到鄰居.
我老婆在來美國之前是台灣的國中老師. 我和她薪水加起來又不用付貸款在新北市可以活得很舒服. 她常常說我害她放棄鐵飯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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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pimp therefore I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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