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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眾院外委會通過決議 強調對台六項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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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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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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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風浮雲
1982年雷根總統任內,美國與中國簽訂817公報,同意減少對台軍售。在此之前,即1982年7月14日,雷根政府指派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處長李潔明晉見蔣經國總統,對台提出六項保證,內容為:
▼美國無意就對台軍售設下截止日期
▼美國不會就對台軍售議題事先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諮商
▼美國不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壓力下停止對台軍售
▼美國不會修改台灣關係法
▼美國無意扮演台海兩岸的仲介者,美國不能施壓迫使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展開談判
底下有一行小字……
跟美國利益相衝突時以上自動作廢
2016-04-23, 05:05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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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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