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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 Hsinyi
對於鄭捷的死刑判決,我覺得不是對鄭捷的否定,而是司法界對自己的否定,政府對自己職責的否定。我們否定人有改變、向善的可能行,我們否定台灣能容得下一個有可能向善的人的可能性。排除、排除、排除,僅僅只是將所有的「壞人」排除,不會讓台灣社會更好。我們容忍政府用排除的方式來卸責,我們就給了政府無能的正當性。
終於看到最高法院的新聞稿了: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222844
(還沒看到正式判決,只有新聞稿,只能說,驚呆了,這些法官寫出這樣的法律見解,不會覺得臉紅嗎?你們的法官同僚不會受不了嗎?)
記者要問,避免誤解,晚一點我們會正式新聞稿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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