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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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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8
引用:
作者yyptw
只有一大堆人供述卻沒有物證情況下,如何定罪
美國理論:
自白分兩種
被告自白及被告以外其他共犯自白(證人證詞)
其他共犯自白要取得證據能力(證據資格)
就必須接受被告及其辯護人詰問(交互詢問 cross-examination)
至於可信不可信那是陪審團的事

台灣實務:
若無證物卻有其他共犯自白可否定被告罪
全訴諸於法官自由心證


先去看完釋字第582號大法官解釋再說吧。
舊 2016-04-21, 02:09 PM #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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