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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 Cr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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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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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暴君T-103
其實沒有那麼難

A.當事者所屬國
B.當事者所在國
C.犯罪事實發生國

當犯罪事實發生時,只有B國有權利依照當地法律去審判罪犯

C國能作的,就是把犯罪證據提供給A國與B國,同時讓B國依當地法去審判或引渡他國 (若B國與他國有引渡條款的話)

A國能作的,就是審視犯罪證據是否為實,屬實則同意在B國受審或司法引渡

不屬實的話則主張A國人民受到司法不公對待,違反國際法,要求把當事者帶回A國


肯亞的事件鬧這麼大,除了C國沒有遵守B國的法院判決,違法抓人

另一原因就是證據也沒有交給A國

同時

A國的法務部沒有事前審視證據,就未審先判,就直接同意C國去抓人,毫無法治精神


因為這個時候C國跟B國直接講好A國不是一個國家,不用理會.
關於最後一句,A國法務部直接同意C國抓人這點我是感到懷疑.
舊 2016-04-18, 10:32 AM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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