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msn.com/zh-tw/news/2014e...0%AD/ar-BBrOA9a
"若依大巨蛋合約 市府已可片面解約
簡言之,市府可以依照遠雄已經違約的事實,採取片面解約,不需要透過如今「合意」方式解約,兩者的差別在於片面解約是因遠雄有錯在先,需負擔大部分責任,市府責任輕很多,或只要負擔建材費用,但「合意」解約,顯示的是市府與遠雄的平等位置,無誰對誰錯,此時,市府就得付出「該多少、就多少」的巨蛋費用。
之所以有這樣的決定,在於府內做過評估,若市府片面解約,勢必引來遠雄不服處分的控告,訴訟程序冗長,無法在本任期內讓巨蛋案了結,且後續的訴訟耗時耗錢,市府難掌握下一步,但若能走合意解約,則省去了與遠雄的冗長訴訟期,使得合意解約成為市府的最終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