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sirius@alpha
明明就是法律漏洞一堆加上立法院懈怠,怎麼老是要扯到兩岸政治問題
看來台灣司法真的只能跟大陸比爛了,真可憐
|
不對喔
責任歸屬要釐清楚
立法院跟法務部是不同的國家單位
立法院是制訂法律,但立法院制訂的刑事法律只在台灣國內適用
人跑到中國去了,不在台灣了
那就算立法院訂了法律說重大經濟犯唯一死刑也沒有用
而且這些人都已經有罪定讞了,也正式通緝了,沒有鑽漏洞成功喔
只是人逃到中國了抓不到
而抓人跟刑事調查是法務部的事情
所以人抓不回來,你要罵的是法務部,不是立法院
順便一提
目前的法務部的部長是羅瑩雪,所以你要罵的人就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