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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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indhm
這麼羨慕, 您也可以加入啊
明明就主權歸主權, 詐欺歸詐欺.
證據先送到台灣, 人一下飛機, 要拘留也才有所本啊, 你以為這裡是大陸喔, 嘴吧說有罪就有罪, 有哪個正常國家會主動追查自己國民在國外犯哪些罪, 然後主動偵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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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是是,證據最重要,在法律沒有定罪之前,他們都是無辜的。
那還抵制味全幹甚麼?魏應充無罪宣判是在不爽甚麼?牠是無辜的。
法律雖然對這兩者尚未定罪,但這兩者的行為卻毫無疑問都是混帳加三級,有趣的是,有誰會認為魏應充不該被拘留?有誰會強調魏應充在法律未定罪之前是無辜的?
所以,以後賣毒品要在國外賣給大陸人,綁架撕票要在國外撕票大陸人,所有傷天害理的勾當都要在國外做,對象最好是大陸人,因為犯罪行為不重要,主權最重要。
我要是夠黑心,真的就會加入詐騙集團,因為這不但能彰顯國家主權,還能促進經濟發展,多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