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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T-10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8
引用:
作者somewaylin
證據不就是他們在馬來西亞被抓??
不然出入馬來西亞哪麼多人 就故意抓你這20個??
為凹而凹 跟不判死的法官有何不同??
懶得再說 到此為止

你這叫合理懷疑

不叫證據

檢調要抓人需要有證據
舊 2016-04-16, 09:13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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