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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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tone Crab
沒錯,明明就存在司法程序問題,可是有些人就直接跳針說是為詐騙犯脫罪.
我FB上有些朋友看了我早上的見解質疑說那現在明明人在老共手裡已經是既成事實了啊,
反正你也同意交給他們審,中共直接把他們抓去了有什麼不一樣咧?
首先,已經是既成事實了,不代表不能補救啊,
難道說因為人已經在對岸手裡了,
法務部,陸委會就可以去裝死了?
不是吧,該做的還是必須做,
而且必須避免個案變成通例.
兩岸不是沒有司法互助協議,
機制只是經常被選擇性忽略跟踐踏.
有人提到說看守內閣的問題,
這樣意思是接下來一個多月政府就不必做事嗎??
對不起,現在他們還是現任主管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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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如果每天都去備詢大概也沒法做事了
我的看法
台灣的立委真熱心(這是對的)
但是一件事一堆立委都要插手關心,還把原本議題時程延後?(會不會影響其他人權益?)
既然立委是代表民意,如果民意不得伸張當然不對,緊急的事不處理也不對
只是立院不能先協商各黨推派適任立委質詢?
感覺就是風吹到哪,大家就草枝擺到哪,作秀政治實在讓人厭惡
我是不了解權責的劃分
剛看了一下委員會名單
http://www.ly.gov.tw/02_introduce/0...m/0204_comm.jsp
立法院有分不同委員會,不能先協議由哪個委員會討論即可?
好像每個立委都想叫官員去備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