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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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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3
文章: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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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mon Amarth
早期的老榮民..大都年輕時從軍.跟隨部隊到台灣.無親無故的

剛到台灣還不准結婚(後來開放).這些人退伍階級大都士官.好一點尉官..月退俸非常少

後續才調整到現在大約1萬多(士官)

榮民往生.配偶能領半俸.也應該是那時的立的法律吧?

以現在退休制度看..已不合時宜.但是..請不要抹煞早期老榮民對國家的貢獻!




連看病都有優惠,成本極低,我太太的外公就是軍人,所以我太太他外婆看病成本極低,人老了病痛多,看病是正常的,但是問題出在人老了,腦袋也糊塗了,變成不看白不看,沒看我虧大,每天去醫院看病,結果一天吃的藥丸40-50顆吧!腎臟受不了就上天堂了。

其實很多以前給的福利有修正必要,之前有報老軍官已經插管好幾年,子女不讓老軍官解脫,因為老軍官官階比較高,每年18趴利息很可觀,所以他子女貪圖錢財利益不給死,變成活死人。
舊 2016-04-14, 10:53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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