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lent Member
|
http://a.udn.com/focus/2016/03/31/19650/index.html
引用
榮服處表示,軍職退休的榮民都有月退俸,身故後, 配偶可續領「半俸」或「一次撫慰金」,為防制有心人圖謀不軌,也基於保護榮民生命財產安全,榮服處長期與跟戶政單位建立合作默契,只要戶政人員發現可疑婚姻都會通報榮服處。多年前就曾成功阻止一位話都說不清楚的榮民遭「騙婚」。
據指出, 領受退休俸的榮民身故後,配偶可領一次撫慰金,若缺乏謀生能力可申請半俸;領半俸的遺眷一旦改嫁,就不得再領取半俸,但領取一次撫慰金的配偶改嫁,所領的撫慰金毋須退回。
想要多拼幾次的
就要以領「一次撫慰金」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