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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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肥羊
基本上我認為澳洲政府的態度是國民在外國犯罪,只保障國民有公平的受審環境,並沒有要求引渡回澳洲審理,我也認為台灣政府應該依澳洲原則來處理這件事。
Assange案,澳洲同意由英國引渡到瑞典,同時派外交人員陪同審訊,避免外國亂判本國人,但沒要求引渡回澳洲審理。至於美國司法,澳洲政府大概不信任
至於那兩個在印尼被判死刑,澳洲是說他們國家沒有死刑,攜帶販賣毒品罪不及死,要求槍下留人,也沒說要引渡回國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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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您同意只要對岸主張您違反他們的法律,就可以把您從澳洲引渡去受審嗎?
要不要再考慮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