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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5688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34
真不知某些人在"護航"什麼?

1. 地主國當然有司法管轄權 所以美國人在新加坡犯法被鞭
不是理所當然? 如果肯亞當地認定這些人有罪 當然也可以司法調察審判~
坐牢服刑 台灣不是不少人在泰國運毒被抓被關?

2. 說因為肯亞不承認台灣 所以把人交給中國調查 予其引渡 這就太滑稽了~

不要忘記 這些人是用什麼護照進入肯亞? 中華人民共和國?
如果你不承認中華民國 那麼為何這些人可以入境? 美國人在台灣犯了中國的法~
拿美國護照進台灣 台灣可否直接跟中國進行引渡 把人直接交給中國?
把人驅逐出境 除了本人意願外 可以把人交給不相干第三國?

正確的做法不就是: 人先回台灣 因為肯亞本身已經沒有司法問題了(無罪了)
中國再跟台灣進行引渡手續? 就像英國人在台灣撞死人 逃回英國 台灣也可以要求引渡一樣?
如果這人"正"持英國護照在泰國被抓 台灣可以直接要泰國把人送來台灣受審?

這些人有沒犯罪一點都不重要 只要犯罪事實當地國家已經處理完 就該回到持有護照的國家~

這種正規慣例做法中國跟肯亞不知道嗎? 笑話!!!
舊 2016-04-12, 09:11 PM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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