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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y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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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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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wu2
因為詐欺的被害人都在中國. 並不是不相關的第三國.
如果你認為這些人不應該到中國受審, 而是應該回台再無罪釋放. (有前例, 因為我們的法院傳不到被害人)
那麼... 同樣的情形, 要是那天要是中國有人到菲律賓對台灣進行電話詐騙. 被菲律賓抓了之後, 你認為台灣無權引渡這些人到台灣受審嗎?

不需要碰到中國標準就自動轉彎, 同樣的道理來說, 這件事人被送去中國受審並沒什麼太大的問題.

這次不是說還有一個有美國國籍.... 你可以看看美國政府有像我們這邊有那麼大的反應嗎?


根據國際法確實如此

肯亞這樣做也是依據國際法辦事

倒是台灣這次的反應有點誇張

甚麼事都硬要扯上政治,把焦點都模糊了

舊 2016-04-12, 07:10 PM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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