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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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人生
不然請兄台告知詳細事實?
我的想法是
台灣人在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有犯罪行為
要不就當地審判,有罪看要關要怎樣都行,無罪就放人
不然就是列黑名單強制出境遣返台灣
第三國來搶人到底是引用什麼法來著?
有罪無罪根本已經不是此案的重點了
目前對岸的態度是「一個中國」好棒棒我最大
台灣變成是歸他管的小弟,這是多恐怖的事
所以還有人在拍手叫好我才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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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詐欺的被害人都在中國. 並不是不相關的第三國.
如果你認為這些人不應該到中國受審, 而是應該回台再無罪釋放. (有前例, 因為我們的法院傳不到被害人)
那麼... 同樣的情形, 要是那天要是中國有人到菲律賓對台灣進行電話詐騙. 被菲律賓抓了之後, 你認為台灣無權引渡這些人到台灣受審嗎?
不需要碰到中國標準就自動轉彎, 同樣的道理來說, 這件事人被送去中國受審並沒什麼太大的問題.
這次不是說還有一個有美國國籍.... 你可以看看美國政府有像我們這邊有那麼大的反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