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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朗多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0
其實這條若發生了管委會真的執行的話
很可能是違法的

引用:
作者Robertcheng
我在台北松江路的房子,當初管委會成立,大家有強制規約,凡放室外物品,管理員得不經過告知,直接丟棄,結果這棟大樓因為管理良好,樓價硬是比周邊屋齡少五年的新大樓還高出5萬,因為大家都知道這棟管理良好。
舊 2016-04-12, 10:28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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