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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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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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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mwang
無罪判決是可能附帶驅逐出境(或說宣告為不受歡迎人物),但此時要送到哪裡通常還是由被驅逐者自己決定,會不讓被驅逐者自己決定應該只有透過司法互助引渡才合理,請問一下PRC有對那幾人提出引渡要求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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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詐騙集團自己決定去哪?雖然合法!但是一點都不合理!
鵝老你去選一本雜誌讓詐騙集團墜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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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Get busy living, Or get busy dying.
因為我是和人類不同的生物啊。雖然降低身份當了卑下的軍人,但其實我是閃亮星星中的高等生命,到了二十九歲就會自動倒退越來越年輕。然後等到了十八歲又會自動停止返老還童,逐漸增加歲數,等再到二十九歲為止。一直這樣重複著。
——by奧利比·波布蘭《銀河英雄傳說》
偉大的人將火種傳給後人...大尾的人將他據為己有
(從M01偷來的簽名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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