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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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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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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emon
請問貴公司是什麼大尾公司,紅包是人人包得起 ? 案是人人吃得下 ?
另外是要什麼證具,勞資爭議勞方是不用負舉證責任的
不然你以為勞動法令要麻叫老闆要做一堆文件
不是要保護勞工,而是要保護老闆
另外這種事都做不好的業界有什麼的好希罕的(這種業界除了越待越爛外有啥好處)
我朋友待到勝華倒了,要倒的公司資遣費、失業救濟金樣樣都沒少
還能去日本玩幾回,你講的那種業界能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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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真看不懂還是假看不懂
檢舉本來就不用舉證
事後公司要弄臭你也不用舉證
網路上唱高調講不希罕誰不會
不用說那麼多,趕快去檢舉啊,反正你不希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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