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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朗多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5
文章: 0
那請你申辯一下
褫奪公權這項刑罰該不該存在好了

引用:
作者laifu
老大.....這是你發明的新階級論?
就我所知人權無所高下,沒有什麼人比別人更優先一點。
要不然就這樣吧,中華民國法律理面加個某項新的逞罰,可以把人降成二等公民,三等公民,奴籍等等好了。
舊 2016-04-09, 08:47 AM #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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