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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捷:或許我被槍斃後 社會希望可以變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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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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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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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惡蟲
不是講的很明白了嗎,法官也認定是故意的,判決寫得很清楚。
到底是誰跟你說該被告不是故意的?你要不要先弄清楚一下先?
可能有什麼誤會先
我細看了前後文,我是說法官認為他沒殺人之犯意
好,我措辭不精準,犯嫌無殺人之意圖
可是犯嫌有沒有殺人?有,而且手段極為凶殘
那可以因為"意圖"就輕判?
我也沒說法官不是以殺人罪判的,但是這樣解釋很難讓人信服
所以我才會在文末刻意嘲諷了一下
2016-04-08, 12:13 PM #
60
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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