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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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惡蟲
不是講的很明白了嗎,法官也認定是故意的,判決寫得很清楚。
到底是誰跟你說該被告不是故意的?你要不要先弄清楚一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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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高院認為,相較於永山則夫造成四個家庭重大傷害,達文最初是計劃強盜,並無殺人意圖,尚未泯滅人性,無判死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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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高院認為兇手最初只是意圖搶劫,並無殺人意圖?
對於〝無殺人意圖〞,對這一點我感到很疑惑,這是媒體亂報,還是高院擺明就是不想判那個菲勞死刑,硬要讓他逃過死刑???
引用:
達文得知店內抽屜有台幣卅五萬元,前年四月十一日晚間,達文佯裝買儲值卡,持鐵鎚朝林姓老闆的後腦、太陽穴重擊兩下,連鎚柄都斷成兩截,他再取出螺絲起子瘋狂刺向老闆的頭、頸、腹,直到確定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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