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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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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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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arstorm-2
寬恕殺人犯是上帝的事情, 為什麼人們要自己當上帝呢?

動機如何總是下手殺人, 有時候人命背得太多, 但能還一條是一條.

總是把事情考慮得太複雜且太自己為是才讓社會更亂, 以上.

我是真心認為直接賠命, 即使是交通過失, 即使是業務過失.

誰造成的, 就誰來付.

以後, 不論做什麼, 包括開車上路, 後果這麼肯定, 決定更會三思.

這樣問題很多,社會會更亂吧。

一方面過失和故意本來有惡性上的差別,但是處罰方式沒有彈性,並不公平,假如不小心撞死三寶也要賠命,我想沒有人會服氣的。

而且反正都是死,多一個當墊背,再來一個賺更多,如果能成功逃跑那就更理想了,所以出車禍可能撞死人的時候立馬就要當做是開碰碰車排除一切障礙閃人,誰要留下來等死啊...
舊 2016-04-07, 11:54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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